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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培训会议

编辑:刘菊媛        点击:          2021-10-11 15:09                作者:王欣        来源:发展规划处


本网讯(文/王欣)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10月9日下午,学校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培训会,会议由校长张文学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发展规划处传达学习了2021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鄂教发办函〔2021〕9号)文件精神,解读了教育部《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情况,对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进行了安排说明。在培训交流阶段,结合今年统计指标的新变化,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讨论,更加准确理解各项统计制度。

张文学最后作了强调讲话,一是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统计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教育厅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求,做好今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统计数据是体现学校发展状况、办学水平和实力的关键因素,直接关切着政府及社会对学校的评价结果。

二是要加强学习研究,全面提升统计质量。开展数据统计工作,要讲究合法性与科学性相结合,既要深入学习统计规定,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杜绝弄虚作假,做好统计台账,确保有据可查;更要深入学习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确保数据应统尽统,不遗漏、不缺失,发挥统计数据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尤其要高度重视科研、师资、资产、学生等几项重要数据的统计报送。在统计数据报送时,要严格执行“对外报送数据复核备案”网上流程,确保数据统计规范性与一致性。

三是要做到对标对表,协同配合完成工作。各项数据的汇总统计要严格对照上级要求与标准以及学校战略目标进行,发规处要做好统筹安排与协调服务,对所有数据进行审核备案,保障学校统计报表的基本数据一致性;各业务归口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所在业务系统领域数据的收集统计与总体把握,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的整体安排,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完成各项基表的数据填报,协作单位向牵头单位提供相关数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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