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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规范管理先进单位和就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编辑:雨坚        点击:          2014-11-28 15:59                作者:学工部        来源:学工部(团委)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规范管理先进单位和就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鄂毕〔20147号)文件要求,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各高校校级就业工作部门”,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在职人员”  

经研究并经校领导审批,拟推荐我校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参加“就业统计规范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李晓君参加“就业统计先进个人”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1128日至1130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学生工作部  

2014 年11 月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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