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后勤管理处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审计的公告
为了加强学校预决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4年9月10日起,对后勤管理处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是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部门财务收支报表的全面性、完整性、正确性等。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在审计期间可以向审计组或纪委反映情况和意见,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小组组长:马均秦
成员:郑浩凯、杨丽君
审计组联系电话:(0719)8239876
学校纪委联系电话:(0719)8238793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审计处
2014
年9
月10
日
关于开展继续教育学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审计的公告
为了加强学校预决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4年9月10日起,对继续教育学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是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部门财务收支报表的全面性、完整性、正确性等。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在审计期间可以向审计组或纪委反映情况和意见,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小组组长:马均秦
成员:郑浩凯、杨丽君
审计组联系电话:(0719)8239876
学校纪委联系电话:(0719)8238793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审计处
2014年9月10日
关于原刃锋等6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党委组织部关于原刃锋等6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9月10日起,对原刃锋(原后勤管理处处长)、李正桥(原学生工作部副部长)、蒋伟荣(原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欧阳俊鹏(原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房春(原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杨贤玉(原外国语学院院长)6名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在审计期间可以向审计组或纪委反映情况和意见,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小组组长:马均秦
成员:郑浩凯、杨丽君
审计组联系电话:(0719)8239876
学校纪委联系电话:(0719)8238793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审计处
2014年9月10日
关于马均秦等7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党委组织部关于马均秦等7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9月10日起,对马均秦(原资产管理处处长)、王镇(原人事处处长)、张友兵(原教务处处长)、孔焱清(原科技处处长)、肖俊涛(原发展规划处处长)、马庆卫(原研究生处处长)、肖尧(原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7名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在审计期间可以向审计组或纪委反映情况和意见,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小组组长:刘丽
成员:杜时亚、张必桃
审计组联系电话:(0719)8239876
学校纪委联系电话:(0719)8238793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审计处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