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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征集启事

编辑:周彬        点击:          2016-03-23 09:57                作者:        来源:宣传部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历史,体现学校特色,表达师生共同理想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完善学校标识体系,增强广大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经研究,决定向全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我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学校校歌。

一、征集活动具体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歌词简洁生动、朴实自然,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能体现我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办学精神和师生奋进风貌,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2、曲谱旋律优美和谐,蓬勃昂扬,节奏明快流畅,富有感染力,能充分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简谱、五线谱均可。

3、词曲篇幅适中,易于传唱。

4、富有创意,避免与其他高校校歌雷同。

5、歌词、曲谱可一并完成,也可单独创作歌词或曲谱。

(二)投稿要求

1、词曲在A4纸上工整誊写(或打印),并附简要创作说明(500字以内),如附试唱录音资料更佳。

2、投稿请注明“校歌征集”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邮政编码和详细联系方式。

3、征集作品采用与否,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征集时间:2016年3月22日—2016年5月31日( 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

(三)投稿方式

可以面投、也可以以信函、网络等送交方式提交作品

1、信函方式:稿件可以投送到以下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党委宣传部,邮编:442002

2、网络方式:将电子稿件发送到以下电子信箱:liujuyuan@huat.edu.cn,(邮件名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歌征集)

3、面投方式:校内师生作品可交到学校宣传部5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8238791 刘老师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1、第一轮入围方案评选

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根据征集曲谱、歌词作品的比例,由专家投票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入围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征求意见

在获奖的曲谱、歌词作品中分别选择三件优秀作品,根据师生和专家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在校园网上发布,公开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和建议。

3、作品采用及发布

根据师生和专家意见, 报学校研究决定采用作品。采用的作品将在校园网上发布。

三、知识产权

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所有。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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