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湖北省高校教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5年9月17日评审,同意推荐张春等7人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周江平等6人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杨波等2人晋升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意王永泉等13人晋升副教授任职资格,同意魏伟等32人晋升中级职称(讲师、实验师)任职资格,同意李涵等4人晋升助教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一、教授(推荐7人)
张春、史旅华、向郑涛、张书林、余超、闵祖传、唐正连
二、副教授(自评13人)
王永泉、张伟、刘建永、高伟、武少玲、杨丽华、程曾平、王卫华、徐洪胜、张兴强、李行志、刘峰
科技学院(1人) 陈诚
三、副教授(推荐6人)
王文山、成继平、李雪涛、王辰晖、张园、周江平
四、高级会计师(推荐1人)
杨波
五、副研究馆员(推荐1人)
翟永旭
六、讲师(23人)
魏伟、郭胜会、李聪、张建辉、毛帅、贾静、黄爱琴、黄蓉、贾蓉、张金亮、陈迪芳、李星星、万金桃、宋仕鹏、夏玲玲、李万继、肖玉杰、张国法、柴晓运、叶珍、巩磊、章俊莉、詹韩琼
七、实验师(9人)
马冬威、杨全涛、陈安红、沈琳、吴岳敏、董秀娟、马明、陈秋林、宋月圆
八、助教(4人)
李涵、李江、罗晓瑞、贺茂
公示7天(9月17日-23日),如对以上公示有意见,请于9月23日以前向职改办(人事处)或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职改办(人事处)电话:8243394 13597861763
纪委(监察处)电话:8238793 13593709607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职改办(人事处)
2015年9月17日